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黔建建通〔2011〕147号)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安全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2011年3月28日上午11时许,贵阳市金阳新区阳关村一在建违法建筑发生垮塌,现已造成9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栗战书、省长赵克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做好死者善后和伤者救治工作,要举一反三,对全省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严防此类事故发生。为深入汲取“3.28”事故教训,严厉打击违章建筑,有效遏制事故高发形势,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纠正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的错误倾向,把不安全不生产的要求从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贯穿到一线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身上,从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贯穿到一线施工作业人员身上,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各地、各单位要下大力气,花真功夫,切实履职履责,千方百计遏制和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做好我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立即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各地、各单位要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深入基层,立即开展拉网式的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各类在建工地(包括农村建房和产业园区)进行逐一排查,要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充分发挥群众、新闻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建立违章建筑、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制度和曝光制度,并开通举报热线,加大对违章建筑和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检查、巡查中发现违章建筑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对不在本部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如应办理而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要坚决停工整改。对未履行质量安全职责的,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投入不足等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工整改。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落实安全措施、未组织专家论证的,要坚决停工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按规定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