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体育卫生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要把体育卫生工作摆上教育系统常规工作的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措施,努力解决体育卫生工作中存在的投入不足、设施设备紧缺等实际问题;要制订年度体育卫生工作资金投入计划,加大学校体育卫生场地建设、器材配置、体育活动、训练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按有关规定落实体育卫生教师待遇;每年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的专项督查和不定期检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为中小学校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为中小学校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对提高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十分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为解决全省中小学厕所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完善、标准不符合和管理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2010年下半年,我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和水务厅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海南省中小学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南省中小学厕所专项规划方案》,争取利用三年时间,由省、市县财政共同出资2.7亿多元新建和升级改造学校厕所,使其达到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厕所建设标准的要求。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利用我省开展中小学厕所改造建设的契机,切实加大中小学改水、改厕、改厨、改不良卫生习惯工作力度,加强学校生活卫生安全管理。
(三)健全中小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检查工作机制
2009年以来,我省已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所需经费纳入到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要求公办中小学校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但在执行过程中,仅有部分学校按要求开展了每年对学生1次的免费体检工作,且存在体检费标准太低和体检项目不全问题,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管好用好中小学公用经费,确保财政拨付的生均公用经费中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学生体检工作。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发改委、卫生厅就中小学生体检项目与体检标准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体检办法,增加体检项目,提高体检标准,并将高中学生纳入免费体检覆盖范围;同时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学生的健康监测和常见病、传染病的预控工作。
(四)按照中小学校体育教师的配备标准,千方百计配齐配足中小学体育教师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2〕56号)规定,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在校学生数、体育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体育教师编制数,并通过加大体育教师招聘工作力度和现有教师转岗培训等各种方式,尽快配齐配足中小学体育教师,确保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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