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命名沙坪坝区、九龙坡区为市级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
为切实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我局于2010起开展重庆市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经创建单位申请,我局组织专家检查评估,沙坪坝区、九龙坡区达到《重庆市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我局同意命名沙坪坝区、九龙坡区为重庆市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有效期5年。
希望沙坪坝区、九龙坡区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加强社区中医药工作的5年工作规划,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提高建设水平和质量,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区中医药服务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