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混凝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杭州市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裘新谷
副组长:董天乐、王萌、徐胜
成 员:柳振森、柴炜、周永平、夏坤、黄仁大、周培进。
具体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专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四、整治时间
4月1日――10月31日
五、整治内容
(一)各方主体行为
1、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原材料采购、管理、检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各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完备;各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目标责任是否层层签订到位;企业试验室设备是否齐全,质量检测及计算书是否规范;质量缺陷的处置机制是否得当、处置记录是否齐全等。
2、施工企业。混凝土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是否完整,针对性、操作性、安全性是否可行,支模架搭建是否符合安全施工要求;施工前是否进行技术交底,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履行签字手续;作业人员操作程序是否按方案实施,混凝土浇筑及养护是否规范,操作是否按规范标准执行;现场见证取样是否规范;现场试块留置及试验情况等。
3、监理企业。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是否组织进行审查,审查结论是否可靠;施工过程是否实施旁站监理,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处理,处理记录是否完整;见证取样是否规范;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是否按规范要求严格实施。
(二)实物质量
1、配合比设计是否可靠,包括各类掺合料、外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质量保证程度如何,对强度、耐久性的影响程度如何。
2、各类原材料、掺合料、外加剂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搅拌工艺、运输条件、场内外运输过程、现场施工工艺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操作。
4、现场混凝土交接验收是否按规定实施。
5、混凝土养护是否符合要求。
6、试块留置、强度检验、结构质量检测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安全保障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