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城乡困难群体充分就业。坚持把促进更加充分就业摆在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拓宽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自主创业等就业渠道,确保每名镇江籍高校毕业生有2次就业机会,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首选自主创业,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开展全市联动“春风行动”,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力促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充分转移。以换发和使用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证》为契机,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数据库,加强托底保底就业援助,巩固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双清零”成果。
3.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制定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措施,开展创建城乡统筹就业示范市(区)工作。推进城镇就业政策向农村拓展,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实施统一的补贴政策,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农民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农民创业服务四项制度,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加快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市、辖市区、街道(镇)和社区(村)四级就业信息网络互通和全市人力资源基础信息共享。加强就业监测和失业预警,促进市外劳务基地与企业对接,有效缓解“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的矛盾。
4.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认真贯彻实施《
社会保险法》,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实施各险种统一征缴,根据属地原则,按财税体制,重新划分市区征缴范围和目标任务,加强考核,最大限度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减少市区社保基金赤字。市区全年力争清欠1亿元,确保社保基金逐年适度增长。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组建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依法建立人大、行政和社会多方监督的基金监管机制;健全基金监管机构队伍,完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专项整治和现场监督,提高基金管理能力和运作水平。
5.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对接省级统筹,保障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推进老农保转新农保、被征地农民转“城保”。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好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开展“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点”创建活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