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
(镇政办发〔2011〕2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镇发〔2010〕3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合理配置优质资源,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质量内涵,大力推进区域教育一体化和教育公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奠定基础。
2.基本思路。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为统领,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整体水平为重点,以提升质量内涵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合理配置优质资源,缩小或基本消除地区、城乡、校际差距,努力办好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实现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1.总体目标。实现全市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提升,确保学校的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教育质量、管理水平、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适合度全面提高,切实做到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学设施一样全、公用经费一样多、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学生个性一样得到尊重和发展、人民群众一样满意。
承担省、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任务的丹阳市、润州区,2013年全面完成创建目标。其他地区2015年前实现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
2.主要任务。
(1)受教育机会公平均等。2010年底,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到位,坚持所有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免试入学的原则,校内教学班均衡编排,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确保所有学生的学习机会均等。学生因个性发展、生活照顾等因素确需跨区域就读的,市和各辖市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