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粤办函〔2011〕15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残联、编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广电局《关于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残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的指导意见
(省残联、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
信息无障碍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残疾人特别是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省信息无障碍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阶段实施,循序渐进,逐步优化”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无障碍信息、通信技术和产品研发,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信设备等辅助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收和传播信息创造条件,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信息和交流无障碍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无障碍利用信息和通信覆盖面更广、成本更低,残疾人可以更好地独立生活和更充分地参与社会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无障碍。全省各级政府机关门户网站要按照信息无障碍标准和要求,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造工作。省内各级各类大型公众网站要加强对残疾人服务栏目建设,逐步开展信息无障碍改造工作。
(二)搭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无障碍管理平台。支持省残联组织开发全省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综合管理数据库系统,供全省各地免费使用,实现残疾人基本数据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