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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营运出租汽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拟定宣传提纲,印发宣传资料,组织新闻媒体对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宣传。各县(区、管委会)联合执法队要对辖区内从事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排查登记,以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从事非法营运车辆承运人进行重点宣传教育,对个别经宣传教育后仍不听劝阻、坚持非法营运的要依法打击。

  (二)组织实施阶段:(6-11月份)

  1.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成立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

  2.日常工作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

  3.在省运会前组织二次较大规模的联合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另行制定。

  4.依据相关法规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5.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份)

  各县(区、管委会)要进行全面总结。主要总结治理过程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有什么好的工作经验,存在什么问题,并着力研究完善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及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出租汽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各县(区、管委会)分管交通领导、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采取集中治理、联合执法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派督查组,对各县(区、管委会)治理工作进度、成效进行督查。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

  各县(区、管委会)要把打击非法营运出租汽车专项治理行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交通、公安、工商、城市执法局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行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大对非法营运出租汽车的打击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营运出租汽车的生存空间。行动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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