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五)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工商局负责)
(六)加强娱乐、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及动漫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私自架设服务器、提供外挂程序,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等侵权盗版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文化产品;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文广新局牵头)
(七)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八)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商务局负责)
(九)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改委、物价局负责)
(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食药监局牵头)
(十一)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配合开展互联网版权保护工作,协助对侵权盗版网站进行处理,停止境内违法违规的接入服务或域名解析服务,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经信委负责)
三、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十二)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对外贸易投资中知识产权保护预警应急、海外维权的争端解决机制。严格执行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商务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
(十三)根据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构成和区域分布,在重点口岸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海关负责)
(十四)加大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的查处力度。(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五)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检查工作。(文广新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