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2011年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的通知
(粤府函〔2011〕7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将《2011年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为专家组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条件,充分发挥专家在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1年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专家组工作计划
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函﹝2007﹞150号)、省府办公厅《印发2011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办函﹝2011﹞49号)有关精神,2011年,新一届的省应急管理专家组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发扬专家组积极参与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的优良传统,认真履行职责,为我省“走科技应急管理之路”发挥重要作用。
一、专业咨询
(一)参与起草《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及其实施意见、修订《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预案;参与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评估考核;参与《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及其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的制订;参与全省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
(二)参与深圳2011年大运会各类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评估和指导实施等工作。
(三)参与我省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
(四)每位专家至少撰写两篇所在领域应急管理情况报告。
(五)参与应急管理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二、科技支撑
(一)加强对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特别是数据库建设的研究,推动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推进省级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动建立广东省应急管理研究院。
(三)支持、指导珠海市建设公共安全体验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