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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镇江市科技工作意见的通知


  (六)实施科技惠民示范工程,提升民生科技发展水平。各地与市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技促发展、以科技惠民生,让科技创新成果惠及广大老百姓,为镇江建设山水花园城市和幸福和谐城市提供科技支撑。要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技术。围绕国家生态市创建,加快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攻关,启动实施一批清洁能源应用示范工程,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运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绿色生产水平,积极创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要坚持用科技大力推动现代高效农业建设。适时召开“全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交流会”,进一步强化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建设与管理,集中50%以上农业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市级以上科技示范园的建设,促进其在新品种、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等方面切实发挥示范与辐射作用,使园区建设“上水平、有规模、显特色、出效益”。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领域科技。大力推进科技惠民工程,加快发展社会事业领域的科技工作,引导科技工作进一步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为切入点,组织实施“面向物联网环境的远程医护与协作诊疗系统”、“建筑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社区公共安全示范工程”等一批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民生科技示范工程。

  (七)实施高端创新人才汇聚工程,强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智力保障。继续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的需求,突出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高端创新人才聚集高地。要加快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各地与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好“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科技创新团队”、“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江苏产业教授”和镇江市“新331”人才计划,加快在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引进、培育一批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努力引导与鼓励传统企业、民间资本参与“人才” 计划实施,实现创新人才加快集聚和传统产业转型提升的“双赢”局面。要集成扶持创新创业人才。继续通过集成各类科技计划与科技资源,扶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建立健全向我市高层次领军人才倾斜的激励制度,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重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继续做好2011年度科技进步奖励工作,认真组织评选2011年度镇江市“自主创新重大成果奖”和“自主创新杰出人才奖”,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八)实施科技管理提升工程,增强服务保障能力。要强化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程度。以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八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为抓手,推动省级创新型市区、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等试点工作,夯实全市科技工作的基础。继续完善实施党政领导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对各地科技工作的分类指导,促进区域科技工作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提高服务的针对性,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加强对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推进“权力阳光透明运行”,着力打造“阳光科技”。全市各级要进一步重视政务信息和科技宣传工作,努力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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