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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镇江市科技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实施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切实落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分解任务,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水平。实施“113”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在确保专利数量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确保“两个提升”:提升发明专利的比重,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比重;要推进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贯彻实施《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企业的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力争今年新增贯标企业60家。促进企业建立产品专利信息数据库,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适时召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应用交流会”,进一步增强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应用及保护的水平;要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及重点领域,建立包括专利、品牌、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和水平。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试点,积极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的有关工作。推进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普遍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提供集知识产权代理、维权援助、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速专利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完善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体系,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市、县两级要深入开展打击侵犯专利权和假冒专利行为的专项行动,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与工商、版权、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要完善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选择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的研究,规避国际知识产权争端。成立中国(镇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全国统一的12330维权专用热线。

  (五)实施科技金融创新工程,加快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要进一步加强科技与金融的有效对接,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融资体系。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融资平台。积极支持江苏银行镇江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加快引进与建设创业(风险)投资公司,探索设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积极开展科技风险补偿贷款及贴息、创业投资和科技担保服务;要大胆创新政府科技资金的使用模式。积极探索市本级科技创新资金以贴息、后补助、奖励、参股等形式的使用办法,在资金使用上以设备购置为主,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扩大市本级科技经费规模,努力使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达3%,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2.1%、其中大中型企业R&D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达1.84%。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也要按照法定比例增长“科技三项经费”,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市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高新技术所得税优惠、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有关鼓励企业科技投入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投入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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