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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镇江市科技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实施“大旗舰”打造工程,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市本级科技创新资金要继续集中60%以上的工业科技资金实施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突破新材料、新能源、航空制造、海工装备、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等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集中力量发展和壮大一批能够引领经济转型、支撑产业升级的“大旗舰”型龙头企业。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也要集中财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打造一批高科技企业。全市精心组织国际国内产学研活动10场以上,集聚吸纳各类创新资源,引进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积极组建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我市新兴产业爆发式增长。要继续注重加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促进全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二)实施“小巨人”孵育工程,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孵化育成能力,通过人才和技术积聚、资金和政策倾斜,加快孵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发展活力足的“小巨人”企业群。镇江新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集成资源、集中财力,以高标准加快建设镇江科技新城,全面提升“科技新城”的创新、孵化及产业化承载能力,打造成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先导区和示范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各类科技孵化器建设,市本级工业科技支撑经费的60%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孵育”,全年确保新增各类孵化器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组建市科技孵化器行业协会。适时召开“全市科技孵化器建设交流会”。要大力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功能建设,使之真正成为全市科技创新、产业结构优化的新兴产业培育发源地、加速器。要适当布局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打造专业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快速发展。要加快建设特色科技产业园,依托科技创新战略联盟,把握产业发展方向,提供科教公共服务,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实施科技平台升级工程,提高创新载体承载能力。全市各级要围绕高新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建设一批以“人才聚集、资源整合、技术集成、发展裂变”为特征的科技创新平台。要继续引进与建设一批研发机构和检测机构。进一步加大“招所引院”工作力度,2011年将重点引进与建设江苏航空材料与装备研究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镇江工程技术研究与发展中心、镇江生物医药技术检测与研发中心等10家以上重大研发机构与检测机构。要大力推动建设一批研发试验、产品设计、试验检测、信息咨询、科技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等产业共性技术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切实发挥已建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要依托重点行业打造一批企业创新平台。大力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建设企业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工作站等,确保全市70%以上大中型企业都建有研发机构,增强企业自主研发实力。要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按照突出主业、掌握核心技术、抢占行业制高点、形成强大竞争力的总体目标,引导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一园五基地”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积极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航空制造、海洋工程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快新建一批特色产业基地,使之成为支撑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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