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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情况的通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情况的通报
(莆政办〔2010〕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2009〕18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4月1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人员上网检查了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67个市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网上公开情况。同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汇总本辖区内单位的年度报告,并于2010年4月12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截至3月31日,合计共有264个单位已上网公布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占应公开单位总数的84.3%。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部门年度报告公开情况

  (一)年度报告编制及报送情况

  为了认真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了《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本单位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1月12日前将本级、本部门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对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的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申和规范。

  1月12日前,荔城区、秀屿区、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湄洲岛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安监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外经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林业局、档案局、国税局、地税局、体育局、统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药监局、规划局、农办、口岸海防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处、人防办、城管执法局、国资委、残联、地震局、气象局、水文局、民宗局、莆一中、莆田学院、进修学院、附属医院、疾控中心、第一医院、农机总站、二轻联社、公路局、农业局、海事局、莆田调查队等59个单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上网公开情况

  1.公开发布时限情况

  大部分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见附件1),其中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湄洲岛管委会和市府办、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安监局、民政局、城管执法局、司法局、财政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人事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卫生局、林业局、农业局、外经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外侨办、档案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物价局、质监局、体育局、民宗局、口岸海防办、农办、人防办、附属医院、疾控中心、农机总站、莆田调查队、供销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二轻联社、进修学院等53个单位按规定于3月31日前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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