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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风景御园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复函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风景御园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复函
(陕价经函〔2011〕50号)


陕西保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风景御园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申请》(陕保物业办〔2011〕001号)收悉。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陕价经发〔2005〕158号)规定,经实地考察,风景御园一期地下停车场符合室内一类停车场条件,非机动车符合室内二类停放条件;经研究,同意风景御园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执行以下服务价格:

  风景御园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

车场类型

车  型

停放服务价格(元/辆·月)

停放服务价格(元/辆·次)

      

地下停车场

      

小 型 汽 车

150

5

地下停车场

自 行 车

4

0.40

电动自行车

15

1.30

人力三轮车

15

1.30

摩 托 车

20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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