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价考核2009年度各辖市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的情况通报
(镇政办发〔2010〕21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镇江市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和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市节能工作考核组,对2009年度各辖市(区)政府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2009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5.25%,降幅居全省第4位,在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被评定为超额完成等级。“十一五”前四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96%,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的84.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49.63%,年均下降 15.76%。
2009年,全市7个辖市区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全部完成年度目标,其中润州区、京口区、丹徒区的能耗指标降幅,分别超全市平均水平1.39、0.43和0.08个百分点。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各地充分认识到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均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年初通过签订责任状和下达目标任务书的形式,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园区和相关重点企业。丹阳市将节能工作列为“四个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挂钩;扬中市构建了“市-镇-企”三级节能管理网络,较好地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丹徒区专门制定了节能评价考核办法,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润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节能工作汇报,调研指导节能工作,成为全市年度能耗指标降幅最大的地区。同时,扬中市、句容市、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都不同程度地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或工作经费,特别是扬中市在当年财政中安排节能专项资金50万元,并落实到相关项目给予扶持。
2.加快节能项目建设。各地都能把推进技术进步作为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的重要支撑,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和实施。2009年,各辖市区共完成余热余压利用、窑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项目41个,比上年多17个;总投资达14.9亿元,超过上年5.5亿元。丹徒区实施的鹤林水泥纯低温余热项目,总投资1.2亿元,年节能3万多吨标煤;丹阳市实施的中亚玻璃1000吨池窑拉丝改造项目,总投资2.3亿元,年节能达5000吨标煤;扬中市当年实施节能及循环经济项目10个,总投资3.4亿元,年节能2.7万吨标煤。同时,各地共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0家,全部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并按照市循环经济试点计划,大力组织实施推进。镇江新区还专门设立了静脉产业园,推动“三废”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