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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十)老年人体协是联系、团结老年体育工作者和老年人体育爱好者的群众性团体,是为老年人健康服务的社会体育组织。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人体协组织网络,聘请和选任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老年体协领导工作,吸收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热心老年人体育、乐于为群众服务的同志参加老年人体协工作,不断提高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组织化程度。

  (十一)进一步扩大老年人体协组织网络的覆盖面。除辖市区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应建立健全老年人体协外,市、辖市区两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行业系统有条件的都要建立老年人体育组织,并逐步成为市、辖市区两级老年人体协的单位会员,为老年人有组织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保障。

  (十二)加强老年人健身活动阵地建设。晨(晚)健身是广大老年人健身活动的主要形式,适合老年人的身心和生活特点。要高度重视城乡晨(晚)健身点建设,扩大数量,丰富内容,改善条件,科学管理,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加晨(晚)健身活动。要把晨(晚)健身点的属地管理与发挥老年人体育指导中心的作用紧密结合起来,使老年人体育指导中心成为城乡老年人参与健身的大乐园、展示风采的大舞台、项目推广的大课堂、文明和谐的大家庭。

  五、切实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

  (十三)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是各级政府和职能工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把老年人体育工作摆上老龄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级体育部门要把老年人体育工作纳入体育事业的总体发展规划,坚持与群众体育工作同步思考、同步推进、同步发展、同步考核检查。各级财政、民政、工会、妇联等涉老部门,要主动关心老年体育事业的发展,热心帮助解决老年体育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各级老年体协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老年群体的重要纽带和桥梁。

  (十四)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要按照《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将老年人体育工作经费作为体育事业经费组成部分,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规定,各级要在体育彩票公益金留成中每年安排一定经费,支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资助老年人健身活动。各级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中,要充分考虑老年人体育健身的特点和需要,多建一些门球、羽毛球等场地,多建一些健身休闲广场、体育小公园,多开辟一些休闲健身路径,切实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条件,方便老年人参加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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