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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20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市体育局)

  老年人体育是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大力发展老年体育事业,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老年人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我市老年人体育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经费投入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化程度不高,科学健身指导以及场地设施还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全面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苏发〔2009〕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镇发〔2010〕30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维护广大老年人体育健身权益,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广大老年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健康是和谐之本,健身是健康之源。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的根本利益,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有效满足老年人的切身需求,促进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是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是贯彻《全民健身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发展群众体育事业的重要目标。老年人体育是群众体育的重要方面,没有老年人体育的蓬勃发展,就没有群众体育的跨越发展。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对于构建更加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维护好老年人体育健身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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