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2010年度本溪市“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本政发〔2011〕5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自2008年以来,我市连续三年实施的“城乡清洁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治脏、治乱为重点,大力整治城乡环境和城市容貌秩序,出色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溪湖区政府等29家单位为2008-2010年度本溪市“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白光等68名同志为2008-2010年度本溪市“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奋发有为、再立新功。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抓实干,为本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促进本溪“三都五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08-2010年度本溪市“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集体(29个)
溪湖区政府
市爱卫委
市政府办公厅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
市综合执法局
市水务局
市房产局
市公安局
市工商局
市服务业委
市公路管理处
市平顶山环城森林公园管理局
沈阳铁路局本溪车务段本溪站
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政府
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
桓仁满族自治县爱卫会办公室
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政府
桓仁满族自治县北甸子乡政府
平山区爱卫会办公室
平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平山区综合执法局
明山区爱卫会办公室
明山区北地街道办事处
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