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2010〕14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5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代表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省政府签订了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书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对省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的考核内容。2010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任务为:新增廉租住房0.78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0.2万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81万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0.18万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1.59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0.6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0.4万户;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0.45万户;垦区危房改造2.2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0.6万户。这一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底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将对各地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将保障性住房工程列为2010年为民办实事一号民生工程,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对市、县政府及其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年保障性住房计划新开工项目9月底前要100%开工建设、12月底前要20%以上竣工投入使用,2009年在建结转今年项目要100%竣工”。为督促各地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1.中央补助资金到位情况。截至今年10月底,中央已下达我省2010年各类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共8.9亿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1.95亿元,廉租住房保障3.35亿元,公共租赁住房0.16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0.05亿元,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0.3亿元,农村危房改造0.49亿元,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0.45亿元,农垦危房改造1.7亿元,追加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0.45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廉租住房)。
2. 省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截至今年10月底,省财政下达配套资金3.92亿元。其中:廉租住房1.56亿元,经济适用住房0.2亿元,公共租赁住房0.19亿元,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0.45亿元,贫困残疾人和特困对象危房改造0.08亿元,少数民族地区茅草房改造0.82亿元,库区移民危房改造0.62亿元。
3.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截至今年10月底,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已到位12.5亿元。其中:廉租住房3.76亿元、经济适用住房3.16亿元、限价商品房0.68亿元、公共租赁住房1.25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1.47亿元,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0.19亿元,农村危房改造1.9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