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含会议纪要等),均应送文电科作公文规范把关。文电科重点把好三关:“文字关”主要审查公文结构层次条理是否清晰,遣词用字是否符合文法、合乎逻辑,标点符号是否正确;“格式关”主要审查公文的文种使用、上下行文、标题、文号、主抄送单位等技术方面是否符合规范;“定密关”主要审查公文定密是否准确,避免宽严失度。同时协助把好“行文关”、“内容关”、“政策关”。涉及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要送市政府法制办核稿。
(3)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文件时,要进一步把好“行文关”、“内容关”、“政策关”,认真审查公文提出的意见是否已经有关部门协调并达成一致,文件是否有必要会稿,并进一步对文件的格式、文字进行把关。
(4)办公室主任、秘书长要对上述每个环节进行审核,并对文件提请哪一级领导审签提出意见。
3、签发
(1)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按《莆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莆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办理。
(2)签发公文,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签发时间。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
(3)拟写审核、签发公文时,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4)公文底稿如有多处修改的,应由主办科室清稿后再送审核、签发、核稿、送印。
(5)公文经签发后,付印前,如确需再作修改,应将修改后的文稿及修改理由重新报送负责签发该文件的领导批准。
(六)公文处理的时限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1.加快公文运转速度。各科室起草公文和科长核稿一般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文规范把关、办公室分管领导审稿、办公室主要领导审核也应尽量在收到文件的当天内处理完毕。特急件、急件等有时限要求的文件,要在要求时限内办毕。行文需要会稿的,一般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由拟文科室负责跟踪、督办;特急件、急件等有时限要求的文件会稿,要在要求时限内完成。
2.因有关领导出差等原因可能影响公文规定运转速度的,拟文科室应按领导AB角制度,送对应的领导负责处理。
3.各起草文件的科室,应负责从拟稿到校对全过程的跟踪、催办等工作,保证公文按规定程序运行;对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按程序运行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各科室负责人是文件起草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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