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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6.举办芳香产业研讨会及第二届黎药产业发展高层论坛,探讨有海南特色的中药科技产业发展思路,推动行业交流与协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南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科技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副秘书长冯鸣为副组长,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委、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海洋渔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林业局、省农垦总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全省中药现代化工作,推进国家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制定全省中药产业的发展战略、重要政策,审定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计划。整合各部门力量,协调解决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具体负责基地建设的组织协调、考核监督、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科技厅分管领导担任。

  3.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整合本部门资源,并动员和指导市县相关业务部门参与基地建设。按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一批基地建设的有关项目。

  4.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工作,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机制,为中药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本地区中药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特点,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鼓励药材规范化生产及特色产品开发,培育优势企业,积极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强引导,建立资金及政策保障体系。

  5.各部门整合资源支持基地建设有关项目,增加投入为基地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省财政自2011年起根据财力情况在省科技厅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推广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部门积极组织我省有关项目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现代中药产业发展专项、中药材扶持项目支持,并通过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专项重点支持中药新药产业化。省海洋渔业部门将海洋药用生物规范化养殖、海洋药开发等作为省级海域使用金支出项目重点支持领域之一,并积极争取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对我省有关项目予以支持。省农垦、林业、农业部门制定实施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槟榔、胡椒等优势品种种植及加工,并充分利用现有可用林地发展特色南药林下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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