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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 加强交流合作。

  29.指导和支持我省相关单位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山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等单位在南药、黎药和海洋药用生物资源保护、种养及深加工技术研究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省内外特别是区域科技合作交流,重点突破一批影响我省中药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技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医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及其它相关科研单位)

  30.通过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机制,开展天然产物开发、海洋药物研究等方面的合作研究。加强“热带药用植物研究与利用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合作研究平台建设,提升我省中药现代化的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及其它相关科研单位)

  31.积极招商引资,支持和引导省内外知名企业投资开发我省特色南药、黎药及海洋药资源。(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2010年度工作安排

  2010年重点建立组织保障,做好开局准备工作。

  1.成立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

  2.设立海南省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用好2010年省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鼓励中药领域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及推广,扶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3.组织中药项目申报国家科技计划。一是抓住“十二五”计划启动时机,挑选白木香、槟榔、益智、降香、胆木、裸花紫珠及香草兰等特色品种申报“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二是组织中药企业积极申报“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4.整合省级科技资源,加大对海南中药科技项目的支持。省星火产业带专项资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要支持中药材种植(养殖)及加工等,省科学事业费项目相应支持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特色南药产品开发,省重点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及省社会发展科技专项资金等均将中药现代化列为重点支持对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积极发动企业参加今年11月在四川举办的第三届中医药现代化国际科技大会,加强中药科技项目招商合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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