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开展黎药资源的整理与开发。在陵水、五指山、保亭、乐东、琼中等黎族聚居地区开展黎药药材资源、有效方剂的调查、整理,挖掘黎药资源,开发一批特色黎药产品。争取黎药纳入国家民族药管理范畴,引导企业及各级医疗机构开展黎药开发与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2.鼓励和支持中药现代化研究开发中形成的科技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根据《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20年)》及相关政策对创新主体予以资助。(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六)基地建设配套服务体系。
23.加强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农业科技110服务网络,开展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指导,重点加强中药材GAP种植技术培训、产销信息服务、产品检测检疫及灾害防控预警能力建设等。增设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站,2010-2012年重点开展屯昌、海口、万宁、三亚、东方、儋州6个市县的中药材生产技术推广服务点建设;2013-2015年重点开展琼海、陵水、五指山、乐东4个市县的中药材生产技术推广服务点,并逐步覆盖全省主要种植区。(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
24.建设中药信息服务平台。组建我省中药资源数据库,加强中药研究、生产、市场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5.建设中药商贸物流体系。建立完整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与中药相关产品购销服务网络,积极引进符合本地发展需求的中药、南药物流园区建设等项目。利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优势加强面向东南亚及泛珠三角区域的中药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提升海南中药商贸的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6.加强中药经营监管。加强中药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网络建设,规范中药类产品的流通行为,建立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7.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我省主要中药品种进入医保药物目录,支持医疗机构开发应用中药制剂。(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8.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人才政策环境,加快培养和引进中医药领域优秀人才。完善我省中医药教育体系建设,加强我省高等院校南药学、中药学、药物化学、天然产物开发、海洋生物工程等学科建设,通过实施科研攻关项目培育一批中高级学科人才。通过继续教育、岗前培训、职业教育、合作培养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专业型、技能型及复合型人才,提高中药产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责任单位:省卫生厅、省教育厅、海南医学院及其它相关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