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全面维护清淤灌区渠道。维护清淤灌区渠道12795条15691公里。
(八)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着力解决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理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2010年11月上旬,制定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二)2010年11月中旬,召开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员大会。
(三)2010年12月下旬,召开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
(四)2011年1月下旬,组织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检查评比。
五、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讲求实效。各市县要认真总结近几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经验,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讲求效益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好本市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中要重点突出社会关注的效益好、见效快的“民生水利”项目。要将水毁工程修复当作首要任务,着重处理水库险情、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解决“卡脖子”地段渠道输水等问题。有条件的市县要新建一些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和排涝工程,不断提高农业抗旱和减灾能力。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足额按时到位。积极探索创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机制,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即国家扶持一点、地方财政配套一点、社会赞助一点、受益农户出一点,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要建立起中央、地方和农户投资投劳相结合的有效投入机制。各市县政府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地财政预算,落实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同时,要利用好有关政策,合理有效地整合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土地复垦等各种涉农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三)正确引导,充分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性工作,农民群众是最大的受益者,同时也是投入的主体之一,要正确理解减轻农民负担和发动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条件的政策。在组织形式上要改变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强迫农民出工的方式,通过政策推动、改革促动、效益驱动等形式,引导广大农民投工投劳,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于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