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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厅关于海南省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投工投劳。力争完成受益群众投工投劳超过2050万个。

  (三)完成工程量。力争完成土石方2894万立方米,修复水毁工程7664处,新增防渗干支渠道958公里,修复、配套各类建筑物6.2万处,全面加固水库189座,新建小型水源工程198处,新建和维修农村集中供水工程588处

  (四)综合效益。力争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9.4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4.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4.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8.5万亩,新增除涝面积12.3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8.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8.1万亩,新增和恢复各类供水受益人口47.4万人。

  三、实施重点

  (一)确保尽快恢复暴雨洪水导致的水毁工程。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利时机,抓紧修复水毁工程,特别是水库、堤防、农田灌排设施和水源工程,确保春播春种和安全度汛。尽快修复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饮水工程,确保群众饮水需要。

  (二)确保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顺利实施。2009年6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0年实施方案)和2010年6个专项工程市县(2010年实施方案)应在冬修期间完成施工任务,2010年新增的6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应在冬修期间基本完成施工任务。

  (三)确保完成大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任务。松涛大型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应在2011年1月15日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琼海市、万宁市、三亚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型骨干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应在今年冬修期间完成施工任务。

  (四)确保在年底前完成规划内28.8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任务。新建及维修588宗农村供水工程,各类受益人口47.4万人,其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内人口28.8万人,全面完成省政府提出的饮水安全年度建设任务和60个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任务。2010年12月底没有完成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的市县,取消其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市县评比资格。

  (五)确保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年底前完成列入中央规划的18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2010年12月15日前没有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包括验收工作)的市县,取消其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市县评比资格。

  (六)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实施18个市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面积  26.5万亩,实施土地治理项目14宗,治理土地面积23.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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