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务厅关于海南省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0〕14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水务厅制定的《海南省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农田水利是重要的农业基础设施之一,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条件,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重要举措,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措工程建设资金,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以修复水毁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大中型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农田综合整治等工作为重点,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全面开展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又好又快地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海南省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海南省水务厅 二○一○年十一月)
根据全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五届八次全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水毁工程灾后重建、改善民生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增加投入,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工作力度大于往年、资金投入多于往年、各项措施优于往年、综合效益好于往年,为进一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夯实物质基础。
二、主要指标
2010年度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争投资较上年增加18%以上,农民投工投劳较上年持续增加,完成工程量较上年增加20%以上,综合效益各项指标较上年稳定增长。
(一)资金投入。力争实现总投资1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亿元、省财政投资4亿元、市县财政投资6.5亿元、乡镇投资0.9亿元、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