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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


  附件3:

  一级预警调控企业名单

  序号

  调控企业(或车间)名称

  所属行业

  主要产品

  调控措施

  月限电量(万kwh)

  1

  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造纸

  铜版纸

  限电

  5800

  2

  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金属制品

  钻头

  限电

  3631

  3

  江苏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金属制品

  钻头

  限电

  2962

  4

  江苏环太集团有限公司

  新材料

  硅片

  限电

  720

  5

  大力神科技集团

  金属制品

  彩涂板

  限电

  715

  6

  江苏晶谷米机有限公司

  机械

  农用机械

  限电

  508

  7

  中化镇江焦化有限公司

  焦炭

  焦炭

  限电

  497

  8

  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

  化工

  钛白粉

  限电

  488

  9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分公司

  化工

  二甲基二硅烷水解物

  限电

  396

  10

  江苏建华管桩有限公司

  建材

  管桩

  限电

  377

  11

  镇江正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化工

  偏苯三酸、

  对二乙基苯

  限电

  299

  12

  江苏船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建材

  溶剂石灰石、建材石、水泥原料、环保脱硫石原料等

  限电

  273

  13

  江苏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材料

  硅橡胶

  限电

  108

  合计

   

   

   

  16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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