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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财务处

  提出相关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提出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使用建议;承担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工作。

  (三)市场秩序处

  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和商务举报投诉服务;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和预警工作;针对有关贸易政策提出相应建议。受省商务厅委托,指导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工作。

  (四)市场体系建设处

  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汽车流通行业、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等进行监管。

  (五)商贸服务管理处

  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餐饮业、住宿业、国内展览业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监管成品油流通;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六)开发区处

  牵头拟订全市开发(园)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服务各类开发(园)区工作;承担开发(园)区发展规划草案编制有关工作,拟订政策措施;承担开发(园)区设立、撤销的审核工作;统计分析和评价考核开发(园)区建设情况。

  (七)对外贸易处(挂“服务贸易处”、“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牌子)

  拟订实施全市货物进出口、服务贸易和机电产品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指导外贸促进活动;承担货物进出口、服务贸易统计和运行分析;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编报并实施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根据授权,承担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根据委托,承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国际电子商务发展。按分工承担涉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体系建设和贸易促进、招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根据委托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工作;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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