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实施全社会节能政策;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申报、审核节能减排和工业、通信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厂)产品认定工作;指导环保产业发展;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开展节约能源宣传和国际交流合作;审核工业污染防治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重大项目;指导推进全市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发展和煤渣(灰)利用工作。
(八)电力能源处
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工作;监测电力能源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电力有关标准;平衡全市电力电量,编制实施电力生产计划;承担电力行业统计工作;参与电、热价格的制定和管理;指导推动农村电气化工作;推进热电联产的改造应用,负责热电联产生产运行和技改工作管理以及热电联产企业(机组)年度核验工作;承担煤电油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和紧急调度工作;承担成品油应急储备管理;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承担煤炭经营企业资格监管;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电力保护工作。
(九)行业管理服务处(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原材料、轻工、纺织、医药、食品等相关行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行业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提出相关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发布相关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等事项;依法承担相关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预审工作;对相关行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创新等项目及财政用于相关行业有关专项资金进行初审,协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负责稀土行业管理;依法承担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审核与管理以及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工作;拟订实施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推荐、上报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参与相关行业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承担盐业行政管理、烟草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挂“电子信息产业处”牌子)
承担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实施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和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及外包产业发展;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省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推动信息技术成果及软件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电子信息技术和软件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营分析工作;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和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申报、推荐等工作;跟踪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和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负责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认证的初审和上报工作;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承担对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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