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经济运行处(挂“交通与物流处”牌子)

  拟订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通信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反恐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调度。负责规模企业、重点企业的培育、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经济新增长点的培育和监控工作;组织银企合作等企业资金协调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分析、生产性服务业有关工作,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组织和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拟上市企业、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工作。牵头做好春运工作。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扶持全市重点物流项目。

  (五)产业投资与合作处

  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实施技术改造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按规定申报、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国家和省、市重点技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有关产业振兴扶持、产业升级引导资金的项目进行安排和管理;按规定申报、实施和督查国家、省相关专项计划项目;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的初审确认工作;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对拟上市企业的融资项目进行审核,监督上市企业募集资金的投向;负责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核;监督管理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指导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工作。

  (六)科技与质量处(挂“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

  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指导行业共性技术创新机构建设;编制和实施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国产化、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等项目计划;参与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参与省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和项目验收;组织由国家工信部评审的企业技术进步奖项评审;指导推进产学研结合和技术合作与交流,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技术标准,推进实施企业品牌战略。负责全市军工、航空配套产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民用船舶工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军品科研、生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及军转民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