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秘书三处
承担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工资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决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有关人事提名、任免文件的办理工作;协助联系市政府驻外联络(办事)处;负责市政府离退休老领导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党组会议的记录整理。
(六)综合一处
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安排、记录、会议纪要起草等工作;起草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文稿,负责收集整理市政府重要会议和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起草向省政府的工作汇报;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任务的落实和督查工作;负责办理财政、审计、编制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七)综合二处
负责办理农业和农村经济、水利、气象、粮食、供销、司法、公安、国家安全、民政、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社区建设、双拥、民族宗教、信访、人民武装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交办任务的落实和督查工作。
(八)综合三处
负责办理工业、信息化、民营经济、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督、城市管理、工商管理、旅游、供电、邮电通讯、烟草、盐务、石油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交办任务的落实和督查工作。
(九)综合四处
负责办理科技、知识产权、商务、市场建设和监管、外事(港澳事务)、对台事务、侨务、交通运输、口岸、港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交办任务的落实和督查工作。
(十)综合五处
负责办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园林、地震、民防、土地收储、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交办任务的落实和督查工作。
(十一)综合六处
负责办理发展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国资监管、统计、税务、物价、法制、机关事务、档案、行政审批、史志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交办任务的落实和督查工作。
(十二)综合七处
负责办理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人口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交办任务的落实和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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