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机要保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党务、人事工资、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职工教育、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
协调落实粮油购销、储备、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业化发展等相关财政、金融、税收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监管粮食风险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四)购销调控处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总体布局方案及市级储备粮油收储、动用的建议;拟订市级储备粮油有关管理制度;办理市级储备粮油的收购、销售、储存及轮换计划审批工作;指导县级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协调中央、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承担全市粮食市场安全保供、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市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指导灾区及缺粮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承办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五)监督检查处
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县级粮油储备的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全市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开展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六)产业发展处
提出全市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落实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粮食现代物流、粮油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投资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粮油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中央、省储备粮代储资格初审和市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审定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有关行业统计工作。
另按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工会。
三、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