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创建江苏人居环境奖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6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创建江苏人居环境奖实施方案》已经3月31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完成。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镇江市创建江苏人居环境奖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创建江苏人居环境奖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住建厅《江苏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江苏人居环境奖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我市城镇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人与环境和谐共处,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为“十二五”期间争创国家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建重点
1.提高城乡规划水平。理顺城镇、镇村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建立城乡统筹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据修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拟定新市镇建设规划,加快各层面详规编制,科学确定环境容量和建设标准,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2.改善城乡交通状况。加大城市、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道路建设和设施配套力度,构建分布均衡、密度适宜、运转高效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加快设置公交专用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以步行、自行车和公交等绿色交通出行的居民比率≥80%。
3.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城市无障碍设计和建设,完善数字化运行模式,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机制,实现城市有效管理。加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新建小区全部实行物业管理,老住宅小区整治后积极推行物业管理,完善社区文化、卫生、教育等配套设施,积极开展社区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有效协调和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对镇域的覆盖,增强小城镇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市镇建设,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美化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加强历史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编制完善历史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严格按照确定的保护范围加以保护,确保历史遗存和自然风貌的真实。建立健全保护监管机制,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地表文化遗存的保护,妥善保护一切有价值的历史和文化遗产。注重对地方戏剧、传统工艺、饮食、民俗等地方传统特色文化的保护。
5.改善居民住房状况。大力推进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和老住宅小区整治。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建立由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居房、公有产权房、廉租房等构成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确保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100%。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确保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6.加强生态保护和公共绿地建设。加大风景名胜区、沿江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和生态脆弱区等特殊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大力推进城郊绿化,在城市周围和功能分区交界处建设绿化隔离带,完成谏壁化工区与市区绿化隔离带建设。加强城市广场、道路和小区绿化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公园绿地,确保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绿地率≥37%、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严格城市绿线管理,加强古树名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新品种研究和引种驯化,培育区域性乡土树种和草种,丰富植物种群。
7.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建立水源地水质报告资源共享制度。建立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确保城市供水普及率≥99%,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技术改造,有效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完善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指标体系,开展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建立城市各类用水区别水价和超额累计加价收费制度,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优化配置。
8.加大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市排涝和水环境质量保护,科学配套完善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推进达标排放和雨污分流,加快污水处理企业化和产业化进程,提高收集处理能力,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85%。大力推广污水回用技术和再生水使用范围,确保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30%。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水系整治改造。至2011年上半年,完成市区古运河中段、四明河、周家河、运粮河、御桥巷等河道整治,使水体环境质量达到水功能区相应标准,沿岸绿化良好、环境整洁。
9.加强空气污染治理。加强城市燃气设施建设,调优能源结构,减少城市煤烟污染,逐步实现集中管道输配燃气,确保城市燃气普及率≥98%。建立城市燃气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编制城市空气污染控制性规划,实行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制度,加强城市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和城市噪声污染的治理,确保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0.实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加强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做好可燃气体、有机肥料和热能等资源性产品的再利用,促进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应用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水平,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11.加大城市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城市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健全建筑能耗统计报告和公告制度,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标准,严格执行土地法规,抓好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积极推广城市绿色照明,推进绿色建材应用,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小区)中的规模化应用。
12.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健全城市防灾与减灾管理机制,制定以社区为重点的系统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和实施细则。建立城建档案(特别是地下管线、基础设施档案和房屋产权产籍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地下管线管理系统化、数据化,增强抢险救灾能力。完善城市灾情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城市之间、城区之间防灾减灾协作与交流。
三、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5月)。
2010年4月,制定下发创建实施方案。
2010年5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研究部署创建目标和任务。同时,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声势,提高全民创建意识。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5月-2011年2月)。
2010年5月-11月,按照“江苏人居环境奖参考指标体系”要求,将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各有关部门,并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方案并全面组织实施。
2010年11月-12月,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各责任单位上报的各类台帐资料。
2011年1月-2月,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标准组织模拟检查,发现不足和问题立即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和补缺补差,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标准。
3.申报迎检阶段(2011年3月-考核验收日)
2011年3月底前,完成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向省住建厅申请预验收,并根据预验收意见完成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向省住建厅正式申报,迎接省现场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园林局、环保局、公安局、水利局、科技局、农委、民政局、文广新局、统计局、总工会及辖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创建办)设在市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报市创建办备案。
2.加大执法管理。各区各部门要围绕创建目标,加强产业结构调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布局、土地征用流转、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行政综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人居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3.拓宽投入渠道。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设立市创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鼓励吸引外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研究建立环境资源价格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4.严格检查考核。将人居环境创建工作纳入到市政府对各区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市政府设立考核奖励基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建立创建督查通报制度,对不重视人居环境建设,发生严重破坏人居环境事故或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和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5.浓厚创建氛围。建立新闻媒体为主,各区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宣传教育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总结报道创建先进典型和经验。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镇江市创建“江苏人居环境奖”定量指标任务分解表
2.镇江市创建“江苏人居环境奖”定性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镇江市创建“江苏人居环境奖”定量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定量指标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30m2
| 市住建局
| 2010.12
|
2
| 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m2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 100%
| 市住建局
| 2010.12
|
3
| 城市燃气普及率 ≥98%
| 市住建局
| 已完成(资料整理)
|
4
| 城市用水普及率 ≥99%
| 市住建局
| 已完成(资料整理)
|
5
| 城市污水处理率 ≥85%
| 市住建局
| 已完成(资料整理)
|
6
| 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 ≥30%
| 市住建局
| 2011.3
|
7
| 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18m2
| 市城管局
| 2010.12
|
8
| 以步行、自行车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居民比例 ≥80%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0.12
|
9
| 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 ≥14标台
| 市交通运输局
| 2010.12
|
10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1%
| 市园林局
| 已完成(资料整理)
|
11
|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37%
| 市园林局
| 已完成(资料整理)
|
12
| 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2m2
| 市园林局
| 已完成(资料整理)
|
13
| 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6m2
| 市园林局
| 已完成(资料整理)
|
14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 市城管局
| 2010.12
|
15
| 城市建成区内节能建筑面积比例 ≥30%
| 市住建局
| 2010.12
|
16
|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60%
| 市住建局
| 2011.3
|
17
| 公众对人居环境的满意率 ≥90%
| 市委宣传部
| 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