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拓宽腐败案件线索的发现渠道。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健全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办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发现案源线索的能力、初查初核的能力和突破案件的能力。拓展审理工作领域,将违反制度的问责处理纳入审理范畴,严格审理程序,确保审理质量。
(五)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围绕权力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1.全面推进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建设。各辖市区及辖市区机关部门、四大投资公司等重点企事业单位,都要全面排查本地、本单位人、财、物、事等方面的重要权力,围绕容易发生腐败的重要权力节点,建立相应的有效监控机制。凡是属于自由裁量权较大,制度不够健全,容易滋生腐败,亟待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权力,都要纳入节点监控的范围。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制度规定的报告、备案手续和实行公开的,按照规定进行问责追究。
2.深化政务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覆盖、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的要求,把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6月底前市和各辖市(区)、镇江新区要实现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的互联互通。继续推行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面向社会公开述职述廉,各辖市(区)机关部门也要推行向社会公开述职述廉。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透明,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公开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扎实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凡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
(六)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发挥有效预防腐败的治本作用。按照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年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意见》,从市及辖市(区)、机关部门、基层单位三个层次,分别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模型,围绕建立健全廉政教育机制、权力监控机制、纠风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机制和从严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确保今年年底建成具有镇江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1.加强行政程序的制度建设。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重点任务。完善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和决策。推进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程序化,做到按章执法,避免随意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程序,做到各类行政程序都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行为全部接受社会监督,让行政权力按规范的程序在有效监督下运行。引导督促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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