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政府廉政工作的意见
(镇政办发〔2010〕6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省2010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现提出市政府2010年廉政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镇江“跨越发展、后发先至”的目标要求,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强以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加强公共工程项目监管。继续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投资安排、资金管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以及过去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投资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实施。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每项公共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
2.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全面开展项目排查,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纠正,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规范决策和审批程序,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工程建设中的违规征地拆迁、截留克扣补偿金等问题。
3.加强对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调结构、抓创新、促转型有关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产业升级,促进结构优化。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家生态市建设和“青山绿水”工程等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创业型城市建设、幸福城市建设、人文城市建设、平安城市建设的监督检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城市和谐。
(二)切实抓好政风建设,以优良作风保障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