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信息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落实信息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送、发布等行为。以镇江食品安全网、职能部门政务网站为载体,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在维护现有食品安全信息网站正常运行基础上,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报送,探索食品企业、检验检测等基础数据库建设,编制全市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保证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客观、准确地向政府部门和公众提供食品安全信息。
4.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在近几年试点的基础上,按照《
食品安全法》规定和省有关要求,县级以上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县级以上农林部门也要选择重点种植养殖企业和生猪屠宰企业,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和信用档案,开展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促进行业规范和产业水平整体提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食品企业互信互督、定期评比和挂牌公告等制度。充分依靠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布诚信企业、优质产品、知名品牌,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及违法失信经营者,真正形成消费者监督、社会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大监督机制。
5.增强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完善企业自检、委托送检、监督抽验三位一体的食品检测体系建设,督促种植养殖基地、食品企业和市场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按照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继续推进市、辖市两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的升级改造,科学安排食品抽样检测计划,充分发挥整合优势,探索建立覆盖重点食品供应链全过程的动态监测体系,充分发挥监测资源的效率。对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要加大抽检的力度和密度,适时向社会公布检测信息和退市公告。落实食品抽样监测信息季报制度,积极探索对检测结果的管理和综合运用,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努力消除不安全隐患,避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6.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继续深入宣传贯彻《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教工作的良好格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培训,努力提高队伍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不断拓宽宣传工作的覆盖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舆论监督,适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打造“规范、高效、优质”的食品举报投诉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