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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意见
(镇政办发〔2010〕5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经济回升和结构转型升级机遇,配合我市城区大拆迁、大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巩固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成果,全力推进预拌砂浆的生产和应用,深入开展农村发散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发散水平,实现散装水泥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一、工作目标:

  1.全年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850万吨,平均散装率83%。镇江市主城区基本实现水泥散装化,各辖市区散装水泥开始在乡镇普及并逐步进村到户。

  2.全市预拌混凝土供应量450万立方米。市区建设工程基础和主体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农村小城镇建设开始普及预拌混凝土。

  3.普通预拌砂浆实际使用取得零的突破,争取达到5万吨,镇江市区正式启动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

  4.全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率达到90%以上。

  根据以上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2010年全市散装水泥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二、加快发展预拌砂浆

  一是根据镇江城区位置,合理布局,争取建成1-2家高规格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总供应量在60万吨左右,基本满足我市目前的砂浆应用要求;二是镇江市区预拌砂浆在试点使用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各个建设工程都要使用,部分大型建设项目全部使用。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对初期试点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对未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项目,不予返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三是经信、住建和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预拌砂浆的生产应用和现场管理;四是各辖市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快出台发展预拌砂浆管理文件,确立所在地预拌砂浆使用的试点单位进行生产和应用试点。

  三、努力加快农村发散步伐

  各辖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将农村发散工作纳入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制定完善农村发散工作目标和实施办法,并把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农村发散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农村散装水泥网点建设,切实解决农村用散的运输、储存和管理等突出问题。对散装水泥用量大的农户,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补助,增加农民用散的积极性,提高农村市场水泥散装率。要通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方式推广成功经验。实施辖市、乡镇、村三级联动的农村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县级散办、乡镇建管站和村委会的作用,做到农村发散有人负责,农民用散有人服务。今年要在全市选择“四乡八村”,开展“发展散装水泥模范乡村”创建活动。争取2家、确保1家县级城区“禁现”达标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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