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5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现将《镇江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镇江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促进阳光施政、有效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重点,紧紧抓住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这两条主线,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推动镇江实现新跨越。
一、以公开促进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1.努力做好促增长调结构中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有关宏观调控、结构调整、“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为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证。加强对公开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纠正“暗箱操作”行为。
2.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中央《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监管以及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建立健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健全和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着重解决好工程建设信息不透明、公开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防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
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3.大力推进决策公开。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要坚持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论证。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坚决防止听证过程中的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