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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台汛期间城市绿化项目防御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台汛期间城市绿化项目防御工作的通知
(莆政办〔2010〕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保护壶山兰水景观、突出荔林水乡特色、建设生态环保家园、打造滨海宜居城市”总体目标,今年我市的城市绿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为有效巩固城市绿化建设成果,切实加强台汛期间城市绿化项目的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市绿化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积极开展防御工作,切实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最大程度地降低灾害损失。要加强值班工作,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对一旦灾害发生,要及时掌握和上报灾情。
  二、检查落实,排除隐患。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城市绿化项目安全,特别是城市道路绿化带上树木安全作为防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好抓实,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落实应急抢险措施,做好绿化树木(特别是今年新植的大苗)的支撑加固等;要加强日常巡查、养护工作,对靠近高压电线的枝条应及时修剪,对枯枝及死株应及时清除,对影响安全设施的应及时修缮;要进一步加大跟踪督查,组织人员深入工地等一线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责令整改,发现险情及时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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