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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韶峰景区和纪念园景区联票正式价格的批复

  2、联票价格(单位:元)

经营单位

联票价格

其 中

企业营运

费用

资源有偿

使用费

宣传

促销费

价格调

节基金

韶峰景区

和纪念园

130

110.5

13

3

3.5

说明:1、联票价格中含2元的邮政明信片;

2、价格调节基金中含对邮政明信片征收0.5元的价格调节基金;

3、韶峰景区主要有韶山毛泽东诗词碑林、韶峰游览索道、韶峰寺等景点。纪念园景区主要有韶山毛泽东纪念园和韶山铭园等景点。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韶峰景区、纪念园景区门票对下列人员实行优惠:

  1、对1.2米以下儿童、70岁以上的老年人、军队离退休人员、残疾人及在特定日期对特定群体(如教师节对教师、八一节对军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

  2、对学生、现役军人、年满60周岁不满70岁的老年人、持民政部门颁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

  3、对旅游团队票价可根据游客规模、季节等情况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但年终结算幅度不得突破20%。

  三、两景区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对自愿购买保险的,应单独设立窗口收费。

  四、按照《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规定,你局接此批复后,应及时通知经营单位到韶山市物价局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用中、英等文字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及普通票价、免票范围、优惠票价等,认真做好联票的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游客的监督和价格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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