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韶峰景区和纪念园景区联票正式价格的批复
(湘价函〔2011〕29号)
湘潭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核定韶峰景区和纪念园景区联票正式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韶峰景区和纪念园景区联票试运行以来,景区整体形象得到提升,社会和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为有效整合韶山旅游资源,方便游客参观游览,加快景区发展,推动韶山“一票制”进程,根据《湖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2007〕7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韶峰景区和纪念园景区在保留普通门票的同时继续实行联票。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景区门票价格
1、普通门票价格(单位:元)
经营单位
| 门票
价格
| 其 中
|
企业营
运费用
| 资源有偿
使用费
| 宣传
促销费
| 价格调节
基金
|
韶峰景区
| 80
| 68
| 8
| 2
| 2
|
纪念园
| 60
| 51
| 5
| 2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