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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准备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02月)。对全市菜市场进行调查摸底,编制菜市场总体规划,制订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宣传动员,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2011年03月-2012年03月)。

  从2011年起,市区联动,城乡同步,全面启动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落实好78个菜市场的升级改造任务,其中,市属的20个,区属的50个,矿业集团的8个(详见附件2)。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应达到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详见附件3)、《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详见附件4)所规定的标准要求。对改造升级后的菜市场,由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发标牌。

  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期间,各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安排好临时经营场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要紧密配合,加强管理和服务,确保经营者经营和市民购物不受影响。

  对市属菜市场内属于国有资产性质的经营性用房(不含办公用房、库房、职工宿舍等行政性资产),各相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予以无偿拆除。

  (三)验收阶段(2012年03月-2012年05月)。从2012年3月起,对乡镇大棚农贸市场按照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详见附件3)进行验收。在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竣工后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详见附件4)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市场,按照奖励标准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兑现奖励;验收不合格的市场,则不予奖励。具体考核验收工作由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2012年后开工建设的菜市场的验收工作依照本意见执行。

  五、政策措施

  市政府在政策上引导,资金上扶持,统筹各方力量做好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

  (一)优惠措施

  1.规划报批: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城市建设、路网改造、新建小区、旧城改造、繁荣商贸相结合。对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需办理规划手续的,市规划局要特事特办,限时集中审批。

  2.建设用地: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皖政〔2009〕118号)的文件要求,将菜市场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年度供地计划。其中,对市属菜市场,属原地升级改造的,明确其对该市场拥有土地使用权,并确权发证;对择址异地新建所需土地,负责协调落实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土地权属不清的一律收归政府所有,统一调配使用。对需办理用地手续的,市国土资源局要特事特办,限时集中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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