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粤教体函〔2010〕39号)
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提出的“进一步推进高雅文化进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的要求,推动《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实施,为高校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引领高校学生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吸纳人类先进文化的成果,提高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促进高校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和我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计划,决定从2010年6月中下旬开始,安排山西省话剧院、中央芭蕾舞团,以及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星海音乐学院民族管弦乐团等优秀专业院团,以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在我省部分高校及中学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0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要坚持先进文化为导向,以交响音乐、民族器乐、话剧、舞剧等为主要载体,引领大中学生吸纳人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追求真、善、美的精神境界,提高人文素养和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2010年活动的主题是:走进大师,聆听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由我厅组织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星海音乐学院民族管弦乐团,以室内演出和广场演出相结合的形式在部分高校和中学进行以普及交响乐、民族器乐作品为主的演出欣赏活动;同时,教育部推荐的中央芭蕾舞团、山西省话剧院等专业院团的部分优秀剧目也将陆续在我省部分高校演出。
三、活动的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成立2010年广东省学校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厅体卫艺处),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电话:020-37627013、37628026。
各学校应成立普及高雅艺术活动领导小组,要有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四、活动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