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课题鉴定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专家组设一名组长。鉴定专家可由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委派,也可从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专家库中邀请。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课题鉴定一般由课题组自行组织。
第二十条 课题鉴定程序:
1、课题组向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提出鉴定申请,经同意后可由课题组单独组织课题鉴定,各地级以上市也可由教育局德育主管处(科)集中组织课题鉴定。
2、课题成果鉴定一般采取通讯和会议两种方式。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组集体讨论确定评审结论并由组长签署意见;以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意见送交组长,由组长综合各专家意见并签署鉴定结论。
第二十一条 结题验收。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后,颁发《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第二十二条 省组织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展示活动。评审确定的优秀成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对有价值的成果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省教育厅。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2010年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中职学校德育实效为主题,以破解中职学校德育难题为重点,以实验研究为主要途径,深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中职学校德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促进德育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树立和提升新理念、把握规律性、突出创新性、注重实用性,以科研成果引领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