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关于组织申报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第十九条 课题鉴定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专家组设一名组长。鉴定专家可由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委派,也可从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专家库中邀请。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课题鉴定一般由课题组自行组织。
  第二十条 课题鉴定程序:
  1、课题组向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提出鉴定申请,经同意后可由课题组单独组织课题鉴定,各地级以上市也可由教育局德育主管处(科)集中组织课题鉴定。
  2、课题成果鉴定一般采取通讯和会议两种方式。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组集体讨论确定评审结论并由组长签署意见;以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意见送交组长,由组长综合各专家意见并签署鉴定结论。
  第二十一条 结题验收。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后,颁发《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第二十二条 省组织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展示活动。评审确定的优秀成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对有价值的成果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省教育厅。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2010年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中职学校德育实效为主题,以破解中职学校德育难题为重点,以实验研究为主要途径,深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中职学校德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促进德育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树立和提升新理念、把握规律性、突出创新性、注重实用性,以科研成果引领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