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关于组织申报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粤教思处函〔2010〕1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增强我省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促进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管理细则(试行)》拟组织中职学校申报德育科研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的管理与组织实施
我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由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由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管理细则(试行)》(见附件1)执行。
二、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1.选题范围。可参考《2010年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指南》(见附件2)选题,鼓励各中职学校、研究机构结合中职学校德育工作实际自拟课题申报。
2.课题类别。2010年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进行申报,本次课题指南中列出的前10个研究题目(带★号)为重点课题,其他为一般课题。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申请学校和个人必须符合《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管理细则》第三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每位申请者、每所申请学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的负责人只能主持一个课题,课题参与者最多可参与两个课题。
(二)申报程序。
1.有意申报德育研究课题的中职学校和个人,根据课题指南和学校实际确定选题,填写《广东省中职学校德育科研课题申报表》(见附件3,相关表格、资料可在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网站上下载)。《课题申报表》由申请人或主持人填写,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个人经学校同意可向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报送《课题申报表》;学校和相关研究机构可直接向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报送《课题申报表》;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可向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推荐申报。
四、课题的评审与立项
(一)省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及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中心网站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二)本次立项课题可以作为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重大课题《关于强化中职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性对策研究》的子课题进行立项研究,重点课题由省中职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组织专家重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