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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羊城晚报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生廉洁修身手抄报创作大赛(羊城晚报第十五届手抄报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3. 参赛要求。版面编排和设计均在现场完成;文具自备,不得携带预制件和图案摹印;参赛者可预先准备好作文草稿;大赛统一提供用纸,自备用纸无效。
  4. 评审标准。头条作文占评分40%;稿件组合编辑占20%;版式占10%;报纸元素占10%;书写占10%;整体占10%。
  八、注意事项
  参加比赛活动的作品均不退还,组委会有权决定参赛作品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
  九、奖励与评审
  活动奖项按分赛区和总决赛,分小学低年组、小学高年组、初中组、高中组进行评审。
  (一)分赛区
  评审组由各市教育局与羊城晚报选派评委联合组成。以分赛区举办单位名义颁发奖项,获奖名单将在大赛网站公布。
  1. 优秀头条作文奖。各分赛区视活动参与情况设立该奖项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评选对象是自己创作头条作文且作品优秀的选手。
  2. 优秀组织奖。各分赛区设5-10个,评选对象是活动中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市(区、县)教育局。
  3. 优秀指导老师奖。各分赛区设20个,评选对象是指导选手参与创作且成绩突出的语文、美术老师。
  (二)总决赛
  评审委员会由专业人士、资深编辑、记者、教师组成。由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金,获奖名单将在《羊城晚报》和大赛网站公布,部分优秀作品将刊登在《羊城晚报》上。荣获总决赛三等奖以上的作品将结集出书。
  1. 优秀作品奖。每组分别设特、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所有入围总决赛的选手均有奖项。
  2. 单项奖。最佳书写奖、最佳版式奖、最佳标题奖各若干名。
  3. 优秀组织奖。设10个,评选对象是活动中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4. 优秀指导老师奖。20个,评选对象是组织指导学生参与头条创作、手抄报制作并在广州总决赛中荣获优异成绩的语文、美术老师。
  十、活动要求
  本次廉洁修身手抄报比赛活动是广东省教育系统联合媒体开展“读廉书、知廉事、重廉行”系列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组织机构,负责宣传发动、征集作品,并经过自评择优推荐作品和选手。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创作一批手抄报精品参加比赛活动,充分展现我省中小学生的风采。
  请于6月1日前,将各市比赛活动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大赛活动执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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