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开发园区。利用皖江北岸深水岸线资源优势,高起点承接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推动产业协作、联动发展。以巢湖经开区为龙头,以巢湖二坝集中示范园区(无为经济开发区)为核心,依托巢湖富煌工业园区、和县经济开发区、含山工业园区、庐江经济开发区、无为高沟经济开发区、含山经济开发区,加快江北集中区建设,重点承接和发展新型化工、机械制造、特种电缆、高新技术和现代物流业等,建设长江经济带新兴的现代产业密集区。
铜陵市开发园区。以沿江开发园区聚集带铜陵段为轴线,以铜陵集中示范园区和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以金桥工业园、狮子山经济开发区、大桥经济开发区为支撑,形成“一轴、两核、三区”的产业分布格局,重点承接发展铜材加工、电子信息、冶金化工、装备制造、光电产业,积极培育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业等,延伸铜加工产业链,建成世界级有色金属产业基地。
池州市开发园区。按照“沿江开发、组团布局、串珠成链、连片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岸线资源和矿产资源等优势,以池州经开区为龙头,依托东至香隅化工园、青阳经济开发区,加快江南集中区和池州集中示范园区建设,重点承接发展金属和非金属材料深加工、新型化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产业,形成现代重化工业集聚区,建设全国重要的材料基地。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工业园区)重点承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轻纺服装、电子信息等,建成低碳产业集聚区;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数控机床及机械零部件、光电及电子、新能源等产业,建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安庆市开发园区。立足安庆开发空间广阔、产业基础良好的优势,着力加密开发园区,推进园区扩区升级,强化安庆作为皖江城市带中心城市的地位,密切与武汉、九江等大中城市的产业分工与合作。以安庆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强以安庆化学工业区为核心的安庆集中示范园区建设,整合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积极承接发展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精细化工,延伸产业链,建设全国重要的石化基地;以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安庆集中示范园区为龙头,依托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机械园区、怀宁经济开发区、桐城经济开发区、潜山经济开发区、枞阳经济开发区、太湖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汽车零部件及船用设备加工、机械、电子,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建设全国重要的汽车核心部件产业基地;依托安庆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宿松工业园区、望江经济开发区、岳西经济开发区、桐城双新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纺织服装、食品、造纸、包装等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轻纺产业基地。
滁州市开发园区。突出滁州市毗邻江苏、民营经济活跃、矿产储量大、开发空间广阔等优势,大力推进与南京一体化发展,促进产业组团式承接,建设重要的盐化工和硅产业基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谯经济开发区、全椒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家电产业集群;天长经济开发区、来安经济开发区、凤阳工业园、凤阳硅工业园、秦栏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电子信息、绿色照明、硅(玻璃)产业、光伏及新能源产业集群;滁州市集中示范园区、定远工业园、明光工业园、全椒经济开发区、汊河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琅琊经济开发区等园区,重点建设盐化工、机械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建材、汽车零部件等产业集群。
宣城市开发园区。充分发挥毗邻浙江、内生型经济发达、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等优势,通过合作共建等方式,大力推进产业链式承接,重点承接发展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农产品加工、服装箱包等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区,建设重要的机械制造和畜禽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以宣城经济开发区和宣州经济开发区为基础,拓展空间,建设皖东南集中示范园区,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全国重要的特种设备制造基地;以现有的宣城、宣州、郎溪、广德、宁国经济开发区,以及泾县、旌德、绩溪开发区为载体,建设宣郎广宁工业组团、泾旌绩宁宣生态经济和旅游文化组团。
金安区与舒城县开发园区。围绕“合肥核”产业定位,充分发挥六安市的资源要素、区位交通等优势,以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和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依托舒城经济开发区、舒城杭埠经济开发区和六安金安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机械、轻纺等产业链的上游环节,以及农产品深加工、汽车零部件、机电家电、生物制药和现代物流业,推动与合肥市开发园区联动发展。
第四节 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品牌园区
各开发园区按照争创全国性或地方性品牌园区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产业特色,发挥比较优势,集中力量发展产业基础好、工艺技术和产品先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推动关联产业和要素集聚,完善配套功能,努力打造特色明显、功能集成、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园区品牌。
加强园区品牌化建设。依托特色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积极实施品牌输入和培育战略,加快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打造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产品,探索入园企业使用统一品牌的路子,提高特色园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支持特色园区、特色产业集群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重点培育一批品牌园区。建立示范区特色园区网站,加强特色品牌园区宣传推介,提高知名度。鼓励有关商会、协会、联合会或其他企业运用行业自律手段和行业组织影响力保护地理标志,加大境外维权力度。
推进园区功能转型。园区规模较大、功能齐全、已成为城市一部分的园区,加快发展生产型和生活型服务业,加快与城市融合发展,推进由综合功能区向现代化城区转变。园区规模较大、主导产业比重高、功能相对薄弱的园区,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强化综合性功能区建设。主导产业比重较高、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经营规模较小的园区大力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加强配套体系建设,实现专业化园区的升级;特色产业潜力较大、经营收入和主导产业比重较低的园区,探索特色产业园区发展道路,加快由工业园区向专业化园区转变;主导产业比重较低、特色产业不突出的园区发挥比较优势,明确主导产业,重点承接带动型、龙头型企业及项目,加快园区产业化步伐。
支持特色品牌园区加快发展。科学制定特色品牌园区认定办法,引导各园区根据示范区产业定位和本地比较优势,突出发展特色主导产业,集聚优势行业、优势企业、优势产品和优势资源,形成支撑组团产业发展的特色产业集群。原则上,国家级开发区可以确定5个以内的主导产业,省级开发园区可以确定3个以内的主导产业,主导产业产值占开发区产值的比重应超过70%;符合开发区设立及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导产业明确,产业链清晰,龙头、重点企业带动作用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比例明显提高,产业集聚、特色鲜明的达标园区,均可认定为特色品牌园区。省认定的特色品牌园区享受示范区产业集中区有关优惠政策,优先获得省级各项政策支持,重点项目优先列入省“861”行动计划。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动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和科技贡献率,促进开发园区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加强生态环保
严格开发区布局的环保标准。综合考虑开发园区布局和建设用地的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实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发园区的设立、扩区和改变区位选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建设规划要对排污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提出对策措施。严禁在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特别是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建设区、生态湿地、行蓄洪区、洪泛区、水源保护区等地设立开发园区。在饮用水上游的规定区域范围内和人口密集区的上风向,限制设立包括化工、造纸、医药、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等行业的开发园区。
提高入区项目档次和质量。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作为选资标准,完善项目进入机制与退出机制。严格执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禁止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物难处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进入工业园区。把好供地政策关,加强项目用地预审,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严格执行国家限制、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以及工业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