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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3.4.2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        30年

  3.4.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3.5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3.6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3.6.1重要的、专题性的                永久

  3.6.2一般问题的                  10年

  3.7与其他单位联合制发的文件材料

  3.7.1本机关主办的

  3.7.1.1涉及政策法规性、重大业务建设内容的      永久

  3.7.1.2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       30年

  3.7.1.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3.7.2本机关协办的

  3.7.2.1涉及政策法规性、重大业务建设内容的     30年

  3.7.2.2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3.8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材料

  3.8.1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性及重要业务问题的     永久

  3.8.2在较长时间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        30年

  3.8.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3.9向本机关领导报送的签报有批复、批示的

  3.9.1重要问题的                  永久

  3.9.2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        30年

  3.9.3一般问题的                  10年

  3.10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10.1本机关形成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3.10.2本机关制定的行政审批、审查、核准、备案工作制度,有重要社会影响或特殊价值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承诺事项等材料   永久

  3.11本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处分及行政复议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11.1处理结果为警告(不含)以上的         永久

  3.11.2处理结果为警告的               30年

  3.11.3本机关在国家赔偿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材料     永久

  3.11.4本机关或与有关机关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中形成的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书等   永久

  3.12上级机关批转本机关直接承办的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

  3.13本机关在协调办理党委、政府督办事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形成的文件材料

  3.13.1有上级机关领导人批示的重要督办结论      永久

  3.13.2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督办情况

  3.13.2.1本机关主办的                永久

  3.13.2.2本机关协办的                30年

  3.14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14.1本系统、本机关政策法规工作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   永久

  3.14.2本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     30年

  3.14.3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          10年

  3.14.4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3.14.5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总结、调研材料10年

  3.14.6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3.15本处领导分工                  10年

  3.16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3.16.1本处主要职能工作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3.16.2本处主要职能工作受县级(不含)以下表彰奖励的,以及一般性工作受到县级(含)以上表彰的   30年

  4收文处理

  4.1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4.1.1属于本处主管业务的

  4.1.1.1方针政策性及重要问题的           永久

  4.1.1.2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       30年

  4.1.1.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4.1.2非本处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4.2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处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4.3下级机关、省属企业报送的文件材料

  4.3.1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              30年

  4.3.2一般的                    10年

  4.3.3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备案材料  10年

规划发展处

  1会议文件材料

  1.1本处关于规划发展工作会议、重要的专题会议

  1.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1.2一般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

  1.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30年

  1.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10年

  1.3分管委领导、本处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召开的属本处职能工作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

  1.3.1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30年

  1.3.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10年

  1.4本处有实质内容的处务会议纪录          1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处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2.1很重要的                    永久

  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              30年

  2.3本处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3本处业务文件材料

  3.1本处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   永久

  3.2本处的请示、委领导的批示、上级机关的批复

  3.2.1方针政策性业务问题的             永久

  3.2.2一般业务问题的                30年

  3.2.3其他具有参考价值的              10年

  3.3省直有关部门的来函及需要执行的其它文件材料与委机关复函

  3.3.1涉及法规政策性和重大业务建设内容的      永久

  3.3.2涉及基础性、技术性内容的           30年

  3.3.3其它具有参考价值的              10年

  3.4企业的来函、请示与我委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3.4.1涉及法规政策性和重大业务建设内容的      永久

  3.4.2涉及基础性、技术性内容的           30年

  3.4.3一般业务问题的                10年

  3.5企业发展规划等文件材料

  3.5.1企业发展规划、科技开发计划          永久

  3.5.2企业发展规划有关会议、专题会议等文件材料   永久

  3.5.3企业典型材料、经验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3.6企业投资项目统计管理有关文件材料

  3.6.1项目申报书                  永久

  3.6.2年度投资项目统计报表             永久

  3.6.3计划项目办公会议记录             永久

  3.6.4立项文件、计划任务书             永久

  3.6.5项目结题或验收材料              永久

  3.6.6项目备案或审批文件              永久

  3.7企业招商引资有关文件材料

  3.7.1招商引资项目汇总材料             10年

  3.7.2招商引资项目有关材料             10年

  3.8企业自主创新有关文件材料

  3.8.1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管理(申报、审批、验收等)文件材料  永久

  3.8.2专利推广实施资助申报材料(项目、经费等)   10年

  3.8.3 企业技术创新论坛(会议资料、典型发言、论文)10年

  3.9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9.1省属企业规划发展工作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  永久

  3.9.2本处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     30年

  3.9.3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          10年

  3.9.4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3.9.5在较长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总结、调研材料 10年

  3.9.6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3.10本处领导分工                  10年

  3.11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3.11.1本处主要职能工作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3.11.2本处主要职能工作受县级(不含)以下表彰奖励的,以及一般性工作受到县级(含)以上表彰的   30年

统计评价处(省国企清产核资办公室)

  1会议文件材料

  1.1省属企业财务部门工作会议、财务决算会审、经济运行情况、重要的专题会议等文件材料

  1.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永久

  1.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30年

  1.2一般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

  1.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30年

  1.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10年

  1.3分管委领导、本处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上级召开的属本处职能工作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

  1.3.1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      30年

  1.3.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    10年

  1.4本处有实质内容的处务会议纪录          10年

  2上级机关领导检查、视察本处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2.1很重要的                    永久

  2.2一般性检查、视察工作              30年

  2.3本处向上级机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材料        30年

  3本处制发的文件材料

  3.1本处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3.2本处的请示、领导的批复、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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