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一流管理。推行标准化办公,建立公开、公正、公平、规范、可问责的公共管理与服务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优化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为社会公众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三、主要载体
重点组织开展五项活动,使创先争优工作更具特点,更有实效。
(一)公开承诺。3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进行公开承诺,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限等作出承诺,党员干部围绕提高办事效率、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作出承诺。承诺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手册等多种方式向服务对象公开。3月31日前,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各自的业务工作分行业将承诺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厅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承诺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收集。
(二)亮牌示岗。重点组织“三亮”活动。(1)亮服务流程。制定科学高效的办事流程,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工作流程和办事要件,方便群众了解、办理业务。(2)亮人员身份。工作人员要佩戴党徽、团徽、胸卡,将姓名、职务等信息向群众公开,强化自我约束,激发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3)亮党员形象。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激励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亮牌示岗与公开承诺同步进行,3月底前完成。各行业服务流程与公开承诺一并报厅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三)夺旗争星。要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窗口”、“业务能手”和“服务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通过组织业务技能大比武、服务质量提升年、岗位争优秀等促进“夺旗争星”活动开展。积极开展“推荐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增进广大党员和职工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推进全省建设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四)群众评议。要采取聘请形象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设置意见箱或电子测评系统、推行网上投票等方式,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
(五)评比表彰。“七一”前后,各级党组织要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荐、表彰。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抓点示范,加强对各自系统所属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和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